三级所有,队为基础
书籍:毛泽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9 00:06:10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广西人民出版社漓江出版社《毛泽东大辞典》第724页(554字)
毛泽东提出的整顿和建设人民公社的重要方针。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在人民公社内部普遍刮起了“一平、二调、三收款”的“共产风”。“共产风”引起了广大农民的很大恐慌,紧张了党和政府同农民的关系,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为纠正这一错误倾向,毛泽东提出了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基本思想,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阐述。他指出,我们目前同农民关系紧张的根本问题,是在公社所有制问题方面,前进得过远一点。
八届六中全会决议写明了由集体所有制到全民所有制和由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过渡所必须经过的发展阶段,但没有写明公社内部由小集体过渡到大集体,也需要一个发展过程。这是一个缺点,这样就把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制之间的区别模糊了,实际上否认了生产队的所有制,引起了广大农民的坚决抵抗。为此,公社应当实行权力下放,三级管理、三级核算,并且以队的核算为基础,在社与队、队与队、社与国家之间,实行等价交换原则,反对剥夺农民。1961年9月16日,毛泽东在写给政治局常委及有关同志的一封信中明确提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即基本核算单位是生产队而不是生产大队。同年10月7日,经他同意,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给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的指示》,正式确定了这一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