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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

书籍:毛泽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9 01:15:49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广西人民出版社漓江出版社《毛泽东大辞典》第880页(537字)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坚持和倡导的一个重要原则和方法,是党的群众路线在领导方法上的具体体现。

1943年6月,毛泽东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阐明了统一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方法与党的群众路线的关系,指出它是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一种形式,是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克服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的科学的领导方法。解放战争时期,他在《关于健全党委制》和《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中进一步指出: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二者不可偏废,一切重大问题,必须由党委会讨论决定,然后分别执行;书记和委员的关系就好比“班长”和“一班人”之间的关系,要完成任务,就必须充分发挥这“一班人”的作用。新中国成立后,他又坚持和发展了这一原则和方法。

1955年3月,他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指出,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这样两个方面,不是互相对立的,而是互相结合的。

1962年1月,他在七千人大会上批判了个人专断作风,强调了坚持集体领导的重要性。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必须反对个人独裁和分散主义两种错误倾向。

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是贯彻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必然要求,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保证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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