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广西人民出版社漓江出版社《毛泽东大辞典》第992页(800字)
1981年6月27日由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开始拨乱反正,有步骤地解决建国以来、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以来遗留的历史问题和实际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这就要求党对建国以来的若干历史问题做出正确的评判。决议的起草工作是在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领导下,由邓小平、胡耀邦主持进行的。后经4000余名负责干部、50多名老同志和政治局多次讨论、修改而成。
决议共分8个部分:(1)建国以前28年历史的回顾;(2)建国32年的基本估计;(3)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7年;(4)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5)“文化大革命”的十年;(6)历史的伟大转折;(7)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8)团结起来,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决议回顾了党的60年历史,总结了建国32年的基本经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实事求是地评价了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特别是对“文化大革命”作了正确的总结,科学地评价了在这些事件中党的指导思想的正误,分析了产生错误的各种原因。
决议对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作了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指出毛泽东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革命家、战略家和理论家。晚年虽犯了错误,但他对中国革命的功绩远远大于他的过失。
毛泽东思想是马列主义关于中国革命的正确理论原则和经验的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高度概括了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即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和独立自主。强调毛泽东思想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我们要坚持并且运用它来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决议还批评了对待毛泽东思想的两种错误态度。
决议是拨乱反正和继往开来的纲领性文件,对统一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思想认识,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团结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