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与过渡时期总路线》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广西人民出版社漓江出版社《毛泽东大辞典》第1036页(682字)
发表于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与中央档案馆合办的《党的文献》1990年第6期。
作者石仲泉。该文主要内容:(1)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与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在过渡性、目标和任务、转变为社会主义的方法及规划时间是一致的,其区别在于:对主要矛盾和任务的重心的认识变了;对待非社会主义所有制经济的态度和政策变了;向社会主义转变或过渡的时间的起点和步骤变了。
(2)毛泽东将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改为过渡时期的原因有五个方面:建国以后各项政治运动和国民经济恢复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毛泽东提出或明确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创造了良好的客观环境;经过对资产阶级一次又一次的较量与斗争,毛泽东对于资本主义经济在现阶段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估量不足,过重地估量了其消极破坏作用,忽视了其长期存在的历史价值,因而明确提出改造、消灭的政策;苏联过渡时期的理论和实践的影响;哲学观点上的变化和“不断革命”思想的形成,是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哲学理论根据;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本身的某些不明晰和不确定性,使毛泽东在贯彻理论的彻底性原则时不能不将它加以改变。(3)正确认识新民主主义阶段改为过渡时期的变化: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原来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构想并非是理想国,很难说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雏形;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与过渡时期总路线,可以说是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大体相同又有所区别的两种设想、两个方案,它们各自理论上的缺陷表现为实践中的失误不一定是同步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无疑孕育着求纯、求快的“左”的倾向,但是,它的提出并没有构成党在指导思想上的根本偏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