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对马列主义认识论的贡献》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广西人民出版社漓江出版社《毛泽东大辞典》第1078页(829字)
加拿大亚伯达大学乌克兰研究院1982年版《弗·霍勒布尼奇选集》第九章节录,作者弗·霍勒布尼奇。
该文认为,毛没有给唯物主义本体论增添任何新内容,仅仅对唯物主义认识论做出了贡献。毛的哲学思考全部集中在人类认识的本质,特别是认识和实践的关系问题上。毛的这种兴趣无疑是列宁主义对他的影响结果之一,但也与他不满于中国传统思想对这一问题的解答有关。文章概括了毛泽东认识论的六个特点:(1)特别怀疑和厌恶一切纯观念上的东西:(2)认定他自己的哲学不是又一种思想体系,而是对客观真理的正确反映;(3)认为真理是相对的,绝不是静止和永恒的,它本身也总包含着矛盾;(4)要求不间断地实践和实验,因为世界上绝没有永恒不变的真理;(5)相信实践是发现真理的唯一途径,实践本身就蕴涵着真理;(6)承认实践和实验在其完全无法进行的情况下存有局限性。因此,毛的认识论既与实用主义原理相似但又不能归结为实用主义。文章指出,毛在方法论上既不特别强调归纳,也不特别强调演绎,而是特别强调将一般与特殊、抽象和具体结合起来的辩证方法。毛泽东强调任何理论都要回到实践中去,可能源于他对唯心主义和主观主义毫不动摇的批判,而他反对唯心主义和教条主义的认识论,可能起源于其根深蒂固的即典型中国式的、相对论性的和辩证的本体论。毛泽东关于本体论和认识论的基本原理与其说是列宁的思想,倒不如说与恩格斯的阐述和在某种意义上的中国道家的观点更为相近。
文章认为,毛和列宁不同,他不相信绝对真理,不相信真理的先验性,这种对观念和理论的固有怀疑激起他对经验的天生热情和渴望。
毛主张认识的无止境性,但在具体的情况下,认识真理要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因为客观规律是不可抗拒的。
这种对客观规律的认识与斯大林的哲学具有截然相悖之处。人们可以由上述得出这样的印象:毛泽东的认识既来源于他自己的实践,又反过来指导了他的许多实践活动。
译文发表于《毛泽东哲学思想研究动态》1988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