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陕西人民出版社《书法篆刻术语辞典》第86页(139字)
“永”字八法中“策”法异势之一种。
清蒋和《书法正宗·点画全图·挑法》云:“平挑,凡挑必有两角,其第二角尤须显出,所以足其势也。此挑势平。
‘’旁用之。”参见“虎牙势”、“微挑”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