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陕西人民出版社《书法篆刻术语辞典》第86页(109字)
“永”字八法中“勒”法异势之一种。
亦称“玉案”。清戈守智《汉溪书法通解·运笔卷第四》云:“平画之势,首抢平,尾抢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