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陕西人民出版社《书法篆刻术语辞典》第234页(152字)
指“乌”、“为”等字中“乛”的写法。
晋王羲之《笔势论十二章·健壮章第六》云:“屈脚之法,弯弯如角弓之张,‘鸟’、‘焉’、‘为’、‘乌’之类是也。”明李淳《大字结构八十四法》云:“屈脚之勾,须要尖包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