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权运动同盟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社团辞典1919-1949》第39页(484字)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上海妇女界争取女权的进步团体。
1922年10月29日在上海成立。由女权运动同盟会联络上海妇女界进步人士发起。其宗旨是寻求地位平等,争取人身解放。主张“匪独参政公权,女子应与男子同享,而私权之被限制必力求伸张”。要求在法律上写上“中华民国无论制定何项法律,不得违背男女平等之原则。”该会组织制度为评议理事制,最高执行领导机关为评议理事会。
同盟会成立后,除向国会请愿外,还在保护妇女利益方面做了不少有益的工作。1922年冬,北京清华学校决定次年停派女生赴美留学,上海女权运动同盟会联合其他社会团体据理力争,改变了清华的决定。1924年春,上海祥经丝厂设备因多年失修引起火灾,女工多人被烧死。该会一方面向上海当局呼吁,要求惩办当事人,一方面强烈要求工厂修缮设备,改良工人待遇,保障工人安全。1925年4月25日,该会发表反对国民会议条例的通电,拒不承认剥夺女权的国民会议条例。其重要成员有胡彬夏、沈仪彬、程婉珍、黄宗汉等。
该会为争取妇女在法律上、政治上、经济上、文化教育上与男子平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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