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社团辞典1919-1949》第169页(754字)

简称“民先队”、“民先”。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后期至抗日战争初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进步青年团体。“一二·九”运动后,中共北平地下市委决定在平津学生南下扩大宣传团的基础上建立以抗日民主为奋斗目标的进步青年群众团体。

1936年2月1日,平津学生南下扩大宣传团回到北平后,即在北平师范大学文学院召开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了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总队长敖白枫,组织部长萧敏颂,宣传部长王仁忱、秘书长刘导生。民先队以反帝国主义、反封建主义,追求民族解放为一切工作的宗旨。2月16日,发表宣言,宣布自己的斗争纲领是:“动员全国武力,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出境;成立各地民众武装自卫组织;成立各界救国会;铲除汉奸卖国贼,打倒傀儡政府;没收日本帝国主义者的在华财产及汉奸卖国贼的财产,充作抗日军费;联合世界弱小民族及被压迫民众共谋解放。”1937年2月,在中共北方局彭真的领导下,民先队在北平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全国民先队总队部,李昌、李哲人、刘导生等为总部负责人,确定了新的工作方针。民先队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直接领导下,由成立初的300余人,迅速扩大到华北和全国。1937年7月7日芦沟桥事变爆发后,民先队和北平其它爱国团体派出代表到前线慰劳,组织募捐团、宣传队、看护队、战地服务团,支援了二十九军的抗战。北平沦陷后,部分民先队员组织游击队,坚持北平地区的抗日斗争,更多队员在各地开展救亡工作;民先队总队部由北平撤至太原,继而又撤至西安。

1938年4月,总部在西安召开全国临时代表大会,各地登记的队员达到万余人。不久,总部撤到武汉。

同年8月17日,被国民党武汉卫戍司令部下令解散。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是抗战爆发前后在青年运动中的骨干力量,为民族解放运动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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