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权保障同盟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社团辞典1919-1949》第226页(1051字)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一个爱国民主政治团体。

1932年12月29日在北平(北京)成立。由宋庆龄、蔡元培、杨杏佛等发起。该同盟“以唤起民众努力于民权之保障”为宗旨。

任务是:一、争取释放国内政治犯,反对目前到处盛行的监禁,酷刑和处决的制度。

该“同盟”首要的工作对象是大量的无名囚犯;二、予政治犯以法律的辨护及其它援助,调查监狱的状况和公布国内剥削民权的事实,以唤起舆论的注意;三、协助关于争取公民权力,如出版、言论、集会和结社自由的斗争。在成立大会上,宋庆龄、蔡元培被推举为正、副主席,杨杏佛任执行委员会总干事。总会设在上海,最高执行机构是全国执行委员会,下设分会。1933年1月30日成立北平分会,设正、副主席各一人,执行委员九人;1933年1月17日,成立上海分会,除设执委九人外,另设有宣传委员、监狱调查委员,法律委员。

“同盟”还专门成立营救政治犯委员会,由宋庆龄等七人组成。

该同盟成立后,其领导人利用他们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公开开展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斗争,并通过国际知名人士史沫特莱、萧伯纳、爱因斯坦等影响国际舆论。同盟还为营救政治犯做了大量的工作。曾探视和援救过泛太平洋产业同盟秘书兰及其夫人,共产党人罗登贤、廖承志、陈赓及进步师生许德珩,作家丁玲等;抗议国民党杀害《江声报》记者刘煜生,左翼作家应修人;1933年3月与全国救国会等二十多个进步团体一道发起组织了“国民御侮自救会”,反对国民党妥协投降外交,要求派军队赴东北、华北抗日,援助东北义勇军,武装人民,保障人民,停止向革命根据地进攻。

同年4月5日,宋庆龄以同盟名义书面向汪精卫提出“立即释放一切政治犯”“废止滥刑”、“给予政治犯阅读书报之自由,禁用镣铐及改良狱中待遇”“严惩狱吏敲剥犯人及受贿行为”等4点要求。同盟不仅反对国内法西斯迫害,也声援各国人民的反法西斯斗争。1933年5月13日,同盟主席宋庆龄率领几名盟员前往上海德国领事馆递交《为德国法西斯压迫民权摧残文化向德国领事馆抗议书》。

同时宋庆龄撰写专文,严厉谴责希特勒对德国进步人士和犹太人的迫害。其重要成员除宋庆龄、蔡元培、杨杏佛外,还有鲁迅、罗伊生、林语堂、胡适(后因有违背组织宗旨的活动,被开除盟籍)。该同盟的成立与活动,在中国现代历史舞台上演出了威武雄壮的一幕。

它伸张民权,揭露了国民党的反动统治,是对国民党法西斯专政的一次公开宣战,为中国人民革命事业作出了不容漠视的贡献。1933年6月,杨杏佛被特务暗杀,同盟停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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