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社团辞典1919-1949》第267页(1090字)
简称“民革”。
爱国民主党派。1948年1月1日在香港成立。
由中国国民党内民主党派的两个组织“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以及国民党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代表联合发起。成立大会通过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成立宣言》,《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告本党同志书》和《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行动纲领》。《行动纲领》规定:“本会以实现革命的三民主义,建立独立、民主、幸福之新中国为最高理想”;“以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之对内对外政策为基本原则”;“当前之革命任务为推翻蒋介石卖国独裁政权,实现中国之独立、民主与和平”。成立大会还选举了由六十一人组成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由十八人组成的中央监察委员会作为领导机关。下辖政治、宣传、组织、财务委员会和秘书处等工作机构。在香港设总部,另设北方支部及湖南、广州、福建等地支部。
民革成立后,即积极推动和组织国民党内部的爱国分子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革命斗争。1948年3月,民革发表声明,否定“行宪国大”,否定伪宪,并号召全党同志全国人民再接再厉,为铲除人民公敌,结束卖国独裁政权而奋斗到底。民革还批评、抵制了内部的“自由主义分子”,使“第三条道路”的幻想再度破灭。5月5日,同其他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在香港联名通电响应中国共产党关于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
8月,派代表转至哈尔滨,与中共接洽新政协事宜。1949年1月22日,列名发表《我们对时局的意见》,拥护毛泽东的声明和八项和谈条件。27日,在沈阳单独发表了《对于时局的声明》,进一步阐明民革的政治主张。之后,积极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和人民共和国的筹建工作。9月21日,派代表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与制定《共同纲领》和选举中央人民政府。李济深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
成员多是原国民党及与国民党有历史联系的爱国人士。其重要成员有李济深、何香凝、谭平山、蔡廷锴、朱蕴山、陈劭先、李章达、陈其瑗、何公敢、张文、邓初民、朱学范、李民欣、郭春涛、王葆真、冯玉祥、柳亚子、蒋光鼐、程潜、张治中、陈铭枢、屈武等。出版有中央机关刊物《民革汇刊》和党内刊物《自由》(通讯版)。
《民革汇刊》于1956年4月25日又改为《团结报》半月刊。民革的成立标志国民党内民主派同反动派的公开决裂。其活动对于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的最后胜利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中的民主党派之一,民革不仅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还发动所属成员积极投入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