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职工总工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社团辞典1919-1949》第330页(355字)
亦称“东北总工会”、“东北职工总会”。
简称“东总”。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后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东北地区工人群众统一组织。1948年8月1日至22日,东北地区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在哈尔滨召开。大会通过了《东北总工会章程》、《东北公营企业生产立功运动条例》、《东北公营企业战时暂时劳动保险条例》,并成立了东北总工会。主席李立三,副主席张维桢。“东总”成立后,为统一全东北的工人运动,为尽快恢复和发展生产,支援前线,东北全区的解放巩固,作出了重要贡献。
1948年底会址从哈尔滨迁至沈阳。1949年2月召开第二次执委会扩大会议,改选张维桢为主席。
1954年“东总”改名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东北工作委员会,成为全国总工会的派出机构。
是年下半年随着行政大区机构的撤销,该会工作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