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第二次失业工人请愿团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社团辞典1919-1949》第619页(502字)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劳协组织的重庆失业工人请愿团体。

1945年11月底、12月初,中国劳协参加失业工人请愿团的代表李寰英揭露:原失业工人请愿团主任委员、国民党党棍李森荣等只搞书面请愿,控制工人,破坏9月至11月重庆失业工人反失业第一次斗争。工人们遂一致要求另选代表,组成“第二次失业工人请愿团”,继续斗争。推李寰英、谢小康、孙梅堂、汪进仪、王坤荣、邹亚滨等为干事。新请愿团发动失业工人到饭馆吃饭,开国民党当局社会部的欠条,使当局狼狈不堪;筹备游行请愿,由劳协递交请愿团致国民党政府七条要求:1.不准资本家随便关门停业,关厂停止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2.工厂停工,资方要继续负责工人伙食,发给三个月解雇费;3.已经失业的工人,由政府负责救济;4.要求回乡的工人,由政府负责车船遣送回乡;5.遣送回乡途中,应供应膳宿;6.应给失业工人证明,回乡后在当地有优先复工权;7.政府要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处理失业工人问题。

在失业工人勇敢斗争和社会舆论压力下,社会部被迫让步,在同年12月失业工人准备请愿的前一天接受了条件。第二次失业工人请愿团取得斗争胜利,遂结束活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