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春生血案请愿团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社团辞典1919-1949》第663页(415字)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初期国统区重庆民生机器厂工人反迫害的临时性组织。
1946年10月17日,该厂工人下班后,路遇国民党内政部第二警察总队厂区武装巡逻队,军警惹事生非,开枪打死工人栾春生,打伤工人两名。惨案发生后,民生厂工人迅速成立“栾春生血案请愿团”。由厂产业工会理事长张国雄(1949年被国民党特务杀害)、常务理事刘定平等负责,要求当局早日严惩凶犯。
10月22日,请愿团一行700多人在张国雄等率领下,过嘉陵江赴国民党重庆警备司令部请愿,为死难者伸张正义。
国民党当局即许诺“按军法从严惩处”凶手,“决不姑息”敷衍,其后却反诬张国雄等,并予以拘留。请愿团决定:若当局诬害张国雄等人,不严惩凶手,则将派代表到南京请愿。
此时正值伪国大召开之际,国民党政府耽心影响扩大,遂电告重庆有关方面,妥善处理,勿使事态扩大。请愿团被扣代表无罪获释,血案凶手受到惩处。
栾春生血案请愿团活动旋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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