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003602 中国美学史资料类编·书法美学卷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图书大辞典:1949-1992第9册艺术》第351页(294字)

侯镜昶主编。

江苏美术出版社1988年2月版。12.7万字。按照中国书法艺术的传统特色和内在规律进行分类。立类先虚后实,理论性阐发在前,知识性的论述在后。

始于“品格”,终以“教化”。其余各类分别为:形象、神采、情性、气质、灵感、意境、书风、用笔、结体、布局、墨韵、通变。

“形象、神采、情性、气质、灵感、意境”都是书法艺术的基本特征,也是书法创作中几个必不可少的美学环节。“用笔、结体、布局、墨韵”是书法创作的基本技法,体现书家的美学思想。所列“书风”,既指书家个人风格,也包括社会风尚。

而“通变”一类,则包括书法艺术的继承发扬、革新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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