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汝璈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1558页(436字)

【生卒】:1904—1973

【介绍】:

江西南昌人,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生。毕业于公立清华学校,后赴美国留学,入斯坦福大学,获经济学士学位。再入芝加哥大学,获法律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历任私立大同大学、省立山西大学、私立南开大学、国立武汉大学教授。1933年12月,试署国民政府内政部参事。1935年1月,任立法院立法委员,国立中央政治学校、法律学校教授,南京中山文化教育馆副主任,《时事类编》半月刊社总编辑,代理立法院外交委员会委员长等职。1948年行宪后,再任立法院立法委员;同年12月,任行政院政务委员,司法行政部部长。1949年3月,任司法院大法官;12月,赴北京。1950年,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顾问。不久,又被选为外交学会常务理事和法学会理事。1954年,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大法案委员会委员。任第三、四届全国政协委员。1973年,逝世于北京。终年69岁。着有《最近法律学》、《法律哲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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