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质夫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1623页(744字)

【生卒】:1896—1963

【介绍】:

名同义,字质夫,江苏仪徵人,1896年(清光绪二十二年)生。早年,以第一名考入扬州省立第五师範,毕业后留五师附小任教。后考入公立南京高等师範农学院,1924年夏,毕业,应任诚之招,筹建五师分校(高邮界首乡村师範前身),任主任(分校校长)。1927年春夏间,北伐战争在运河一綫拉锯作战,学校有半年领不到经费,提出“先生不拿钱,学生带饭来吃”的口号;同年8月,应省立南京中学聘,到栖霞接收原省立第四师範分校;9月,军队撤走,任省立乡村师範科主任(即栖霞分校校长)。1930年秋,任国立中央大学农学院推广处指导主任。第二年夏,应聘至浙江任省立湘湖乡村师範学校校长。1932年春,仍回栖霞,任省立栖霞乡村师範学校校长。1937年,参加中国国民党;同年,日军入侵,被迫于11月22日解散学校,为苏南最后解散的一所学校。旋流亡汉口,参与组织江苏流亡员生旅汉联合会,为常务委员,又任江苏战时员生收管所所长,负责收容、接济流亡小学教师和知识青年。武汉陷落前,率领最后一批1000多名员生撤向湖南、贵州。曾任国立贵州临时中学校务委员兼高中部主任,长沙湖南农业改进所技师兼榆树湾沅芷垦区主任。1939年9月,任省立贵阳乡村师範校长;同年秋,决定迁校到农村,选定榕江后又组织搬迁工作。1940年2月,该校更名国立贵州师範学校,仍为乡村师範,任校长。1946年起,任江苏省建设厅技正兼江苏省经济农场场长,国民政府农林部棉産改进处技正兼总务组主任。1948年,参加中国农民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苏南棉麻指导所工作,一度任丹阳轧花厂厂长。1959年,以反革命罪被判处管制。1963年逝世。终年67岁。1987年,获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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