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民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1927页(883字)

【生卒】:1877—1956

【介绍】:

字锦泉,号镛希,广东四会人,1877年(清光绪三年)生。

幼年,入私塾,后随伯父学习中医。1902年,赴来亚,初在吉隆坡当塾师,后入矿场任文书。1906年,参加中国同盟会,并任吉隆坡支部书记。1911年,武昌起义后,任吉隆坡中国青年益赛会副会长、会长。1915年9月,被孙中山委为中华革命党雪兰峨副支部长。1919年,参与中国国民党芙蓉总支部工作,发起创办吉隆坡《益群报》。

1925年,因支持香港工人大罢工,被当地政府驱逐回广州;同年12月,任广州国民政府参事。1926年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兼海外部部长;9月,任广州国民政府侨务委员会委员。

1927年3月,任武汉国民政府委员,被推为财务委员会委员,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复选为中央海外部部长;同年8月,参加南昌起义,被推为革命委员会委员,主持党务委员会工作。

起义失败后,寓居香港。

1928年2月,被国民党开除党籍,并予以通缉。1930年,参加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并被选为中央干部会干事。

1933年,参加福建人民政府,失败后离闽赴香港。在香港曾向名医陈伯坛学习中医,并持牌行医。1935年11月,与章伯钧等在香港召开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第二次代表会议,并将该会改名为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任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1938年,在香港创办《抗战华侨》杂志。1941年3月,参加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抗战胜利后,任民盟南京总支部主委和反战大同盟常委。

1947年2月,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改名为中国农工民主党,当选为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席;4月,被选为民盟南方总支部主任委员。1948年12月,赴哈尔滨。

1949年9月,被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常委、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副主席、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中医研究院名誉院长。1956年10月18日,病逝于北京。终年7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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