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昭琼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2085页(349字)

【生卒】:1912—

【介绍】:

湖南临武人,1912年生。

幼年在原籍读私塾和小学。1924年后,肄业于湘潭益智中学、长沙雅礼中学、青年中学。1929年,入国立武汉大学预科,后升入法律系。1935年毕业,获法学士学位。

继赴日本留学,入东京帝国大学习刑法学。抗日战争爆发后回国。1940年冬至1949年,在国立广州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律系任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教授、法律系主任、代理法学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继续在中山大学法律系任教授,兼校务委员、法学院副院长、系主任。

1952年,院系调整后,在武汉大学、湖北大学法律系任教。后调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任教授。着有《人格本位的刑罚观》、《论刑法上的个人保障和社会防卫思想》、《进化的犯罪与退化的犯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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