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冰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2256页(1081字)

【生卒】:1892—1964

【介绍】:

字蔚文,广东新会人,1892年1月(清光绪十七年十二月)生于香港。

3岁,入港岛官立中文小学。9岁,入港岛般含道拔萃书室习英文。1903年,加入浸信会,受洗为基督徒;同年,入夜校专修文史。1905年,加入中国同盟会,为同盟会中最年轻之会员。1906年,拔萃书室第七班毕业;同年,北京交通传习所在香港招考,考获第六名,后赴北京复考时获第一名。1910年10月3日,拟刺杀监国摄政王载沣,适当日住所被搜查,逃至英国驻中国公使馆,旋乘轮船返香港,入皇仁书院夜班,研习理化、法文。

1911年秋,赴美国三藩市,入卜其利加州大学,为特别生,习政治和军事学。1912年,正式成为注册学生,课余改学小提琴;8月,加入国民党。

1914年夏,未毕业即离开加州至芝加哥大学,习社会学和政治哲学。1915年,获芝加哥大学哲学学士学位;秋,入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深造,习国际法。在纽约加入中华革命党,奉孙中山命,任纽约《民气周报》英文版主笔兼中华革命党美洲支部部长。1916年,获哥伦比亚大学外交硕士学位;入暑期班,选读家政、新闻学和电影编剧三科;秋,赴剑桥,后入哈佛大学法学院,主修法律,又习中央政府、市政府和行政三科,获法律学士学位。

毕业后,离美赴英国,入伦敦大学法学院深造。1921年,获英国伦敦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22年,在InnerTemple取得大律师资格,在伦敦执行大律师事务。

1923年,获津大学民律博士学位。

1924年,离欧返国,历任南昌、厦门、中山等地地方法院院长。其后在上海执行律师业。

1927年1月,江岸事件起,是时任国民政府高级顾问兼外交部法律顾问,与陈友仁合作,从英国人手中收回汉口、九江英租界。其后历任财政部机要秘书、外交部次长及代理部长等职(以上二职未查到档案)。

嗣又先后任国立广西大学、国立湖南大学、国立政治大学、私立华侨大学等校教授。1949年秋,随私立华侨大学迁回香港,执业大律师,并兼任香港总督葛量鸿爵士顾问;10月,襄助钱穆等创办亚洲文商学院夜校,任董事长,后易名为新亚书院,又兼在新亚书院任课。晚年居港,历任世界冈亲义总会荣誉会长、辅仁书院董事长、国立政治大学旅港校友会名誉会长、蔚文中医学院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又应聘为香港报业公会、中国文化协会、香港宗教哲学研究社、人生杂誌社、国立广西大学香港校友会、侨港新会商会、湾仔街坊福利会、香港赵氏宗亲会、香港茶楼公会法律顾问。1964年10月,病逝于香港。

终年72岁。着有《赵冰博士自传》、《念字箴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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