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尚清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2470页(731字)

【生卒】:1868—1947

【介绍】:

字海泉,辽宁铁岭人,1868年(清同治七年)生。

幼读书,20岁为附生,设帐授徒。1911年,入选至东三省督署度支部任职,后升科长,并入法政学堂深造。毕业后,奉派东三省官银号任职,旋升总办。

1913年4月,任奉天财政司科长。

1919年9月,署黑江省财政厅厅长。1920年6月,任财政厅厅长,并兼永济官银号总办。1925年9月,调充中东铁路督办。1926年秋,任奉天省省长兼财政厅厅长;11月,兼任省立东北大学校长。

1927年6月,调任北京张作霖军政府农工总长;10月,署奉天省省长。

1928年8月,辞省立东北大学校长职。

1929年1月,任东北政务委员会委员。1930年12月,任国民政府行政院内政部部长。

1931年3月5日,被任为中央政治会议委员;5月,出席国民会议;6月,兼任国民政府委员;8月,兼救济水灾委员会委员;9月,兼任全国经济委员会委员;12月,连任国民政府委员,免内政部部长职。1932年,任北平政务委员会委员。

1933年5月,任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委员。

1937年4月,任安徽省政府委员兼主席;5月,兼任安徽全省保安司令;9月,派安徽省普通考试试务处处长;11月免安徽省政府委员兼主席职;12月免全省保安司令职。1941年12月,任监察院副院长;同时免兼国民政府委员职。1942年3月,任稽勛委员会委员。

1943年9月,任国民政府委员,仍任监察院副院长。1944年1月,获一等景星勛章。抗日战争末期,因病赴美国就医。

1945年5月,任中国国民党第六届中央监察委员。抗战胜利,曾一度回重庆,未久病况剧烈,再度至美。1947年2月20日,病逝于美国。

终年79岁。

上一篇:刘尚志 下一篇: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