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佛民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2535页(640字)

【生卒】:1881—1944

【介绍】:

名琛,字献乡,号佛民,祖籍山东日照,1881年(清光绪七年)生于长清。

7岁,入私塾。9岁,入华林寺读《大学》、《中庸》。

14岁,从张振堂学习。21岁,充当塾师。1912年,在济南北园小学担任教师;同年冬,考入省立山东法政专门学校。1914年,毕业后,与人合办《公言报》,并任山东高等检查厅学习书记。

1917年春,获律师证书,开始挂牌营律师业务,并在山东省立高小任教。1920年秋,辞高小教员职务,任《大民日报》及《山东法报》编辑,并经营律师业务。

1921年秋,创办《平民日报》,任经理。1923年春,赴青岛,在督办公署政务课任职。1924年,加入中国国民党。1925年1月,被推为青岛国民会议促进会主席;3月,任出席北京国民会议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夏,任国民党青岛市党部委员,组织三民主义学会,任学会总领导人。

1926年10月,加入中国共産党。1927年,任国民党中央党部商民部秘书;后任军委会经理处秘书;同年9月,被国民党中央常委会开除党籍。

1932年,任私立志成中学国文教员。1933年,至艺文中学任课,1934年秋,被解聘。

1937年8月11日,赴延安。不久,任教育厅秘书。

1938年春,调陕甘宁边区政府秘书处,担任文件及法院案件之处理,并领导直属县保管文卷等工作。1941年,参加怀安社。

1943年,任边区政府法制委员会委员兼边区银行法律顾问。1944年5月18日病逝。

终年6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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