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新之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2629页(1381字)
【生卒】:1885—1958
【介绍】:
名永铭,字新之,晚号北监老人,原籍浙江吴兴(今湖州),1885年(清光绪十一年)生于上海。
幼入私塾读书。1897年,入上海育才学堂。
1902年,入省立天津北洋大学学习财政经济学。1903年,赴日本留学。
入神户高等商业学校,1909年,回国。次年,任教于公立南京高等商业学校。
1912年,陈其美任工商总长,旋由陈派往北京参加接收旧农工商部,任会计科长。1913年“二次革命”时,离北京,与友人组织捷运公司。1917年,参与蔡元培等人在上海发起成立中华职业教育社;同年,经张謇介绍任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经理。1919年,升任该行经理。1920年,任上海银行公会会长。1922年,张謇任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总理,被任命为协理。
1925年5月,随张謇去职。次年,任盐业、金城、中南、大陆四行储蓄会副主任及四行联合準备库主任。
1927年2月,任浙江省财务委员会委员;3月,参加上海商业联合会任常务委员;江苏兼上海财政委员会成立后,被蒋介石任命为该会委员;5月4日,任中央银行副行长;5月9日,任国民政府财政部次长,中央财政委员会委员;8月,任关税委员会委员、代理财政部部长。1928年1月,任国民政府财政部次长;3月,任国民政府建设委员会委员;10月,任中央银行理事会理事;11月,任浙江省政府委员兼财政厅厅长;交通银行改组,任常务董事。
1929年辞职,任中兴煤矿公司总经理,建立中兴轮船公司,任董事长,并当选为中华职教社董事会主席。1930年,任中法工商银行中方副董事长。1931年1月,任驻法国公使,未赴任;“九一八”事变后,任上海地方维持会(后改称上海地方协会)理事,1934年任副会长。1933年4月,被聘为全国航空建设会委员;同年,与中国银行、浙江实业银行收购杭州电厂,建立杭州电力公司,又投资太平洋保险公司和泰山保险公司等企业。
1935年,中国、交通两行改组,仍被派任为这两行常务董事。抗日战争爆发后,与杜月笙等组织上海各界抗敌后援会。上海沦陷后,与杜月笙等于1937年11月,离上海到香港,在港成立中国红十字会总办事处和赈济委员会第九区赈济事务所。1938年6月,当选为第一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8月,任交通银行董事长职。
1939年9月,任中央、中国、交通、中国农民四行联合办事处常务理事。1940年12月,当选为第二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
1941年8月,派为外汇管理委员会委员;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赴重庆。1942年3月,与杜月笙在重庆设立中华实业信托公司,任常务董事;7月,当选为第三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
1943年,杜月笙在重庆筹设通济公司,代表交通银行投资,并担任常务董事。1945年4月,当选为第四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
抗战胜利前夕,利用交通银行资金投资孚中公司,任董事长。1946年1月,赴重庆出席中国政治协商会议;会后回上海,先后担任闸北水电公司、中国盐业公司、上海《新闻报》等许多企事业机构董事长;10月,当选为制宪国民大会代表。
1947年4月,任美金公债劝募委员会主任委员。
1948年,当选为行宪国民大会代表;同年,与杜月笙筹组复兴航业公司,任董事长。
1949年,去香港。1950年3月,随复兴航业公司迁往台湾,后因病退休。
1958年6月19日,病逝于台北。终年7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