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徵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2727页(908字)

【生卒】:1901—1967

【介绍】:

字作舟,湖南新化人,1901年12月25日(清光绪二十七年十月十五日)生。

小学毕业后,滞留乡间补习中文。14岁,入长沙岳云中学。一学期,以学费不继,被迫退学,任第一纺纱厂工人。1922年,曾参加湖南劳工会。

两年后,辗转至沪,在南洋烟草公司职工会工作,旋又转入广东石井兵工厂,经苦学,略有成就,乃赴北京主办铁路职工教育。1927年4月,奉派为国立暨南大学秘书长;后以工读赴法国留学,入巴黎大学习社会学及社会经济学;越四年,获社会学博士学位。归国后,初任南京特别市教育局局长(未见档案);嗣调任社会局局长(未见到档案)。1933年,任国立中央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并任国民政府立法院编修。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随国民政府西迁。

1940年12月,任行政院社会部社会福利司参事。1941年5月,改任社会部参事。1942年7月,改任社会福利司司长。

1945年9月,任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参事;11月,辞去社会福利司司长职务。1946年12月,制宪国民大会三读通过《中华民国宪法》,其中第十三章《基本国策》之《社会安全》一节,为谢所起草。1947年4月,复任南京市社会局局长;12月,辞去善后救济总署参事职务。1949年4月,南京解放,旋偕家属小孩去台湾。

任台湾省政府参议。1951年,首倡恢复“中国社会学社”,任驻社常务理事,并商请有关大学增设社会学系。1952年10月,当选为中国国民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同年,奉派为台湾省社会处兼合作事业管理处处长。1954年,辞去省政府职务,改任“中国大陆灾胞救济总会”副秘书长,以迄去世。

1957年,兼任台湾省立师範大学社会学系及“政治大学”教授。1962年8月,任出席第十七届联合国大会“中国代表团”顾问;9月,与杨懋春等4人代表“中国社会学社”出席在华盛顿举行之第五届世界社会学大会。其后,又兼任陆军理工学院、中国文化学院、淡江文理学院教授。1967年3月10日病逝。

终年66岁。着有《渔村归来》、《盐村归来》、《谢徵孚自述》、《社会学》、《社会问题及社会政策》、《二十世纪之社会科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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