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衡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161页(762字)

【生卒】:1908—1987

【介绍】:

名兆堹,学名心垣,字子常,号新衡,浙江慈谿人,1908年2月19日(清光绪三十四年正月十八日)生。上海卫灵中学肄业。1925年秋,入私立上海大学读书,因参加中国国民党地下工作,被孙传芳通缉。1926年10月,由国民党上海特别党部派送苏联学习,入莫斯科中山大学。毕业后留校,任俄文翻译,并在共産国际东方部中国问题研究所担任研究工作。1930年回国。任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政训班指导员。1931年春,在南京创办苏俄评论社,出版《苏俄评论》月刊。1932年,任军事委员会政训研究班第一期政治指导员。1933年,派至武汉任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秘书兼秘书处第三科代科长。1934年,任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特务处上海站长。1936年12月,调西安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任第二处少将处长。西安事变时被扣留;12月27日获释,与陈诚等同机返南京。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军委会调查统计局香港特别区少将区长。香港沦陷后,被日军司令酒井通缉,避走广东阳江县境。1942年,在重庆任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第二处少将处长,兼国家总动员会议经济检查组副主任。1945年,抗战胜利后,任上海特别市政府参事兼调查处处长,并膺选为中国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委员。1946年底,被派任行宪前立法院立法委员。1947年,在上海市当选为立法院立法委员。1948年,被派为行宪后立法院筹备委员会委员。1949年,南京解放后,至香港,任国民党南方执行部筹备委员。1950年,任代主任委员;同年10月1日,在香港寓所被刺受伤。嗣去台湾,任“立法院外交委员会”委员,亚洲水泥股份公司董事长,远东纺织公司常务董事。1987年1月5日,逝世于台北。终年79岁。译有《切卡的工作》(俄·阿格比可夫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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