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剑父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1305页(950字)

【生卒】:1879—1951

【介绍】:

名仑,号剑父,别署麟、侖、麐剑、老剑、剑庐、鹊庭、爝庭、卓庭、芍亭、贞冈樵子,广东番禺人,1879年10月12日(清光绪五年八月二十七日)生。14岁,师事粤画师居廉。翌年,入黄埔水师学堂,旋因病报学,复入啸月琴馆习画。25岁,入澳门格致书院攻读,课余从法国书家麦拉学木炭画;同年返广州。27岁,任广州广东公学、时敏、述学各校国画教员,又与陈垣等刊行《时事画报》。翌年,任公立两广优级师範学堂教员,兼广东省立高等工业学堂教席,并在广州设国画研究所;同年冬,东渡日本,先后加入白会,太平洋画会,水彩研究会等美术团体,研究东方及西洋画理。29岁,入日本东京美学院,所作熔国画、东洋画、西洋画于一炉,世称折衷派。30岁,加入中国同盟会,后奉派回粤,任广东同盟会支会会长。1909年,发起组织支那暗杀团,任副团长。1911年,参与广州黄花岗之役,任队长。后支那暗杀团改组为中国暗杀团,被举为团长。武昌起义后,广东光复,任广东东路军总司令,收复门炮台一带,旋被举为广东海陆军图协会副会长。1912年,在上海创设审美画馆,并发行《真相画报》,又在江西景德镇设中国瓷业公司。翌年,中国瓷业公司停业。在上海与康有为等组织艺术观赏会。1917年,任粤军参议。1920年,任广东工艺局局长兼广东省立工业学校校长。翌年,任广东省第一次全省美术展览会筹备处处长,并创办画学研究所。1923年,在广州设春睡画院。翌年,兼佛山市立美术学院院长。1927年,任黄花岗烈士事迹审查委员,广州革命纪念会主席。1930年,任广州艺术协会会长;10月,赴印度举行画展,并出席亚洲教育会议,翌年归国。1933年,任国立中山大学教授,并在广州设中华画院。1936年,任国立南京中央大学美术教授。1937年,任亚风画会会长,全国第二次美术展览会审查委员会主席。抗日战争爆发后,曾去四川,复返广东。翌年,广州沦陷,避居澳门。抗战胜利后,春睡画院在广州复校,又创办南中艺术专门学校,兼广州市立艺术专门学校校长。1946年,任广东文献馆理事。翌年,改聘为广东文献委员会委员。1949年,去澳门。1951年5月22日,逝世于澳门。终年72岁。着有《剑父碎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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