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光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466页(1577字)

【生卒】:1889—1971

【介绍】:

原名仲揆,字福生,后改名四光,湖北黄冈人,蒙古族,1889年11月18日(清光绪十五年十月二十六日)生。

1902年,入武昌第二高等小学。1904,年7月,留学日本,入东京弘文学院。1905年,加入中国同盟会。1907年7月毕业后,考入大阪高等工业学校。1910年7月,毕业回国,在上海任兵工厂工程师,后在武昌湖北中等工业学堂任教。1911年9月,到北京参加辛亥第六次游学毕业生考试,授工科进士;武昌起义爆发,任湖北军政府理财部参议。1912年1月,被委任为南京临时政府特派汉口建筑筹备员;同月,中国实业协会在南京成立,任会长;2月,任湖北军政府实业司司长,湖北同盟会书记;3月,湖北实业部改为实业司,任司长。1913年,赴英国留学。

1914年,入英国伯明翰大学学习。1919年春,获硕士学位。

1920年5月至1923年1月,任国立北京大学地质系教授,兼该校二院庶务。1922年1月,被选为中国地质学会副会长。

1925年11月,任国立京师图书馆副馆长。1927年7月,国民政府大学院聘为国立武汉大学筹备委员会委员;同年,以《中国北部之蜒科》一书获伯明翰大学科学博士学位;同年,参与中央研究院筹备工作。翌年,任地质研究所专任研究员兼所长,仍兼北大教习。1931年7月,行政院聘为国立中央大学整理委员会委员;9月,任国立北京大学理学院研究教授;同年,任中国地质学会会长。

1932年8月,任中英庚款董事会董事。1933年1月,加入中国民权保障同盟;3月,被国民政府教育部聘为国立编译馆矿物学名词审查委员。

1934年12月,应英国伦敦、剑桥、伯明翰等地八所大学邀请,赴英讲学。1937年12月,地质研究所迁桂林,1938年秋,任桂林科学实验馆馆员。

1939年6月,任湖北省临时参议会副议长。

1944年,兼国立重庆大学地质学教授。1945年3月,被选为中国地质学会理事长;4月,被选为第四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7月,任中国科学工作者监事长。1947年,赴欧洲;同年12月,挪威奥斯陆大学授予哲学博士学位。

1948年4月,当选为国立中央研究院院士;同年,被聘为国立北平研究院学术会议地理组会员。1949年7月,被选为全国政治协商会议代表;10月,任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委员。1950年5月,任中国科学院副院长;4月回国;8月,被选为中国地质学会理事长,中华全国自然科学专门学会联合会主席;9月,任地质工作计划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1951年4月,被选为世界科学工作者协会执行委员会副主席;5月,兼任中国科学院古生物研究所所长。

1952年8月,任地质部部长。1953年11月,兼任地震委员会主任委员。

1954年1月,兼地质部普查委员会主任;11月,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1955年春,任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会委员。

1956年3月,任全国石油地质委员会主任委员。1958年6月,接受苏联科学院院士称号;8月,任中国科学院原子能委员会主任委员;9月,被选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席,并兼地质力学研究所所长;12月,加入中国共産党。

1959年2月,连任中国科学院副院长;4月,任第三届政协副主席;同年,任地质部长。1964年10月,任第三届人大代表,第四届政协副主席;同年,兼地质部党委委员。

1967年,任地质部革命委员会主任。1969年4月,出席中国共産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并被选为第九届中央委员会委员;7月,任中央地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1970年8月,调任国务院科教组组长。

1971年4月29日病逝。

终年82岁。着有《中国北部之蜒科》、《冰期之庐山》、《中国地质学》、《地球的年龄》、《地质力学概论》、《地殻构造与地殻运动》、《三大冰期》、《古生物及古人类》、《中国第四纪冰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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