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铭泽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654页(1183字)

【生卒】:1905—1983

【介绍】:

广东新会人,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生于香港。

幼年,就读于子褒学塾。稍长,入皇仁书院,习英文。

1917年13岁,与三弟赴英国读书,中学毕业后,升入津大学工程系,被选为中国留英学生总会会长。1925年6月,获悉广州“沙基惨案”爆发,在伦敦发起华人示威抗议。

1927年夏,获牛津大学工程硕士学位;12月,在香港与黄瑶璧结婚。1928年初,送黄至牛津大学深造。

自己则在牛津大学任见习工程师;4月,返港奔丧,在柯伦治工程行实习三年。1930年,三年实习期满后,获香港工务局注册划则师资格,当选为中国工程师学会香港分会副会长。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赴海南岛,任中国红十字会海南岛大队大队长。其后历任广州市政府秘书、自来水管理委员会委员、审计部稽核、城市设计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建设厅技正等。又在广州执工程师业务。1939年10月,广州沦陷,返回香港,重操故业。

1941年12月,香港沦陷,携眷赴重庆。曾往粤北曲江襄助香港黄雯医生展开协助侨胞归国工作。1945年,抗战胜利后返回香港,香港军政府任命为穀米粮食统制处处长。1946年12月,奉派为非官守太平绅士。

1949年元旦,获英皇乔治六世授O.B.E勛衔。战后在海南岛购地开闢农场,开发数年,失败后复回香港,在港历任民航顾问委员会、税务检讨委会、税务上诉委员会、高等教育委员会、薪俸调整委员会、华人庙宇委员会、屋宇建设委员会、特别调查房屋委员会、建筑条例委员会、建筑条例上诉委员会、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香港大学财务小组委员会、香港大学名誉学位小组委员会委员,公务员叙用委员会主任委员,民衆安全服务处副处长,反贪污委员会、香港业主联合会主席,绅士法庭法官,安置儿童所所长,湾仔街坊福利会永远名誉理事长,南华体育会会长及永远名誉会长,四邑工商总会理事长及永远名誉会长,香港大学校董,香港中文大学校董会副主席,中华总商会名誉理事,侨港新会商会永远会董,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香港代表,利希慎置业有限公司、希慎兴业有限公司、联合地産有限公司、公利地産有限公司、民乐有限公司、华利贸易有限公司、香港钢管有限公司、维达航业有限公司、兴华半导体工业有限公司、华利贸易有限公司、九的士有限公司、源和有限公司、国光企业有限公司等董事长,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主席,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山一国际有限公司、美都酒店有限公司、会德丰有限公司、香港会德丰纺织有限公司、亚洲航业有限公司、香港置地及代理有限公司、香港信托有限公司等董事。

1953年,任市政卫生局非官守议员。1959年任立法局非官守议员。

1964年9月,获香港中文大学名誉法学博士学位;10月,获香港中文名誉博士学位。1967年7月,辞去港府所有公职。

1983年7月6日病逝。终年7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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