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炳松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674页(756字)

【生卒】:1890—1946

【介绍】:

字伯臣,又字柏丞,浙江金华人,1890年10月18日(清光绪十六年九月初五)生。

幼入私塾。15岁,中秀才。翌年,开始接受新式教育,1912年,毕业于私立浙江高等学堂;同年,留学美国,入威斯康辛大学。1915年毕业,获学士学位;同年,转入普林斯顿研究所,习史学。

1916年,获硕士学位后回国。在美期间,曾被推为留美中国学生会副会长,及留美学生《季报》编辑。

回国当年,任浙江省政府秘书兼省视学。1917年,任国立北京大学文科预科讲师,后任历史系教授,并任国立北京高等师範学校英语科教授及史地系主任。

1922年9月,去杭州,任省立第一师範校长。

1923年,加入中华教育改进社。

1924年至1932年1月,任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辑,后升史地部主任。其间于1925年秋,兼任上海私立光华、私立大夏大学、私立国民大学等校教授。

1929年,并在商务印书馆所属东方图书馆总编辑兼副馆长。曾主编《中国史学丛书》,与刘秉麟主编《社会科学小丛书》,与王云五及刘秉麟主编《社会科学名着选读》(英文),与姜琦、李石岑等同任《教育大辞书》特约编辑。后又参与商务印书馆重建工作(自1934年起任副经理、编译所副所长)及《教育杂志》主编。1933年1月,当选为中国教育学会理事。其后又任中华学艺社理事。1935年1月,与王新命等十教授发表中国本位文化建设宣言,提倡中国本位文化运动;6月,任国立暨南大学校长。1946年6月,调任国立英士大学校长;同年7月25日病逝于上海。年56岁。

着有《中古欧洲史》、《近世欧洲史》、《历史研究法》、《通史新义》、《浙东学派溯源》、《秦始皇帝》。译有《美国教育制度》、《新史学》、《历史教学法》、《西洋史学史》(与人合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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