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汉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1009页(1037字)
【生卒】:1895—1967
【介绍】:
原名汝,化名王剑秋,山西赵城(今洪洞)人,1895年(清光绪二十一年)生。
11岁,入本村私塾。1911年,赴太原,入第一师範学校。
辛亥革命后,被派回晋南招兵,参加哥老会。1912年,回第一师範就读,后考入太原高级工业专门学校。1915年回乡任教。1917年,集资兴办义集煤炭公司,被推为经理。
1923年,赴天津,参加陕军第一师。1924年,北京政变后,参加国民军第三军,任军需官。
1925年秋,被派至第三军训练处任处长。1926年春,任第六混成旅参议;同年夏,任第三军参谋处处长;9月,任第三军政治工作委员会委员长;11月,加入中国共産党,并作为国民联军参观团赴苏联访问。1927年6月回国,任河南省政府秘书主任兼第一科科长;同年夏,任第十军军事干部学校校长;12月,任中共皖北特委书记。1928年春,至开封,任豫南赈灾委员会主任委员;同年10月,任信阳县县长。
1929年夏,就任河南省政府主任秘书、行政人员训练所主任和区长训练所教育长等职。1930年,任河南省代理民政厅厅长;同年10月,任陕西省政府秘书长。1932年夏,避居日本。1933年8月回国;同年冬,经中共上海中央局批准,前往包头孙殿英部开展统战工作,被聘为高等顾问。
1934年,任中国人民反法西斯大同盟中央委员会委员、秘书长;同年11月,调往上海,在中共中央局工作,负责编辑国际情报。1935年,随上海中共中央局机关搬至天津,被派赴中共北方局下属之联络局,主持情报收集等工作。1936年12月,西安事变后调西安协助中共代表团工作。1938年10月,任战区总动员委员会组织部副部长。
1940年赴延安,任中共中央统一战綫工作部副部长。
1941年,任陕甘宁边区参议员、边区政府委员、边区财政厅厅长。抗战胜利后,被派往张家口,任晋察冀边区政府财政处处长。1947年,至河北平山,任中共中央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后又调任华北财经办事处副主任、华北银行总经理。
1948年12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国务院财经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行长,中国银行董事长。1952年春,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主席、党组书记。
此外,还担任民主建国会副主任委员、党组书记,全国工商联合会副主任委员、党组书记,中非友好协会副会长,中日友好协会副会长。
第一、二、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967年1月27日病逝。终年7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