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寿华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1175页(613字)

【生卒】:1893—1977

【介绍】:

字木轩,号小静,安徽涡阳人,1893年5月24日(清光绪十九年四月初九)生。

1911年,毕业于公立河南法政学堂。1912年起,历任河南、山西、湖北等省地方高等审检厅法官及厅长。1927年,任武汉国民政府最高法院委员。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调司法部任处长。

1928年11月,任司法行政部总务司司长,兼法官甄叙委员会甄拔律师委员会委员。1930年8月,任南京特别市政府秘书长。

1931年,退居上海,执律师业务。1947年4月,任台湾省政府委员兼物资调节委员会主任委员。1948年,兼代台湾省政府财政厅厅长。1949年,任台湾土地银行董事长。1950年,任“司法院”秘书长,并兼任“司法院法规研究委员会”副委员长。1955年至1962年,兼任东吴大学法学院法律系教授。

1956年,任“政治大学”硕士学位考试委员,并历任“全国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教育部美育委员会”委员,学术审议委员会委员等。1965年,任“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

1972年退休。

旋受聘为“总统府”国策顾问。

喜书画,曾先后当选为“中国书法学会”理事长,“中国美术协会”理事长,“中日书法国际会议”正议长,“国际艺术文学协会”终身正会员。1977年12月28日病逝。

终年84岁。着有《刑法总论》、《刑事诉讼法释义》、《元代美术》、《论国画中之山水画》、《漫谈中国书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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