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谟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1200页(726字)
【生卒】:1893—1956
【介绍】:
字叔谟,笔名平章,江苏吴县人,祖籍河北,1893年(清光绪十九年)生。
童年,就学于兰陵学堂。11岁,随父赴上海,入公立南洋公学附属小学,后升入公立南洋公学。1914年,入省立北洋大学法科,被选为国语演讲会会长、英语辩论会会长。1917年,毕业于省立北洋大学后,在江苏省立扬州第八中学任英文教师。
1919年9月,应外交官考试,被録取。1920年4月,派驻美国使馆实习,并在乔治·华盛顿大学就读,获法学硕士学位。
1922年7月,毕业回国,任私立天津南开大学政治系教授兼文科主任,并兼天津《益世报》总主笔。1926年,上海特区法院成立,被选为推事。
1927年,奉调任镇江地方法院院长。1928年3月,任国民政府外交部参事;4月,调任外交部第一司司长;6月,调任第三司司长。1929年1月,任外交部欧美司司长;5月,兼任外交部驻上海交涉员。1931年,兼任国立中央政治大学外交系主任。
1931年1月,代理外交部常务次长。1932年6月,任外交部政务次长。
1933年10月,任考试院典试委员会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委员。1941年7月,调任驻澳大利亚公使。
1943年,由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赠法学博士学位。1944年11月,任驻土耳其大使。
1945年4月,赴华盛顿出席联合国法律专家委员会,参加起草国际法庭章则,并任旧金山联合国组织会议中国代表团顾问。1946年,当选为联合国海牙国际法院大法官。1947年3月,免驻土耳其大使职。1948年,连任联合国海牙国际法院大法官。
1956年,赴西班牙参加国际法学会,当选为大会副会长;会后赴海牙;同年6月28日,病逝于海牙。终年6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