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树基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1255页(661字)

【生卒】:1909—

【介绍】:

江苏宜兴人,1909年(清宣统元年)生。

先后毕业于国立中山大学、私立东吴大学,获法学士学位。后赴法国留学,先后获巴黎大学、鲁汶大学外交硕士、政治学博士、法学博士学位。1929年,任中国国民党欧洲党务特派员,国民党法国、比利时党部委员。回国后,于1933年,任外交部编译员,兼私立上海大同大学、东亚同文书院大学部等校教授,《早报》常务董事兼总主笔。

1935年,兼在京沪区执业律师,并任南京及首都律师公会常务理事。1937年,兼任苏北民运督导委员,南京区调查组组长。1938年,任国民政府教育部训育委员。1949年,兼“国防部青年救国团江南义勇总队”编练特派员,未几去台湾;同年10月,任台湾省立地方行政专科学校教授。

1950年8月,兼任台湾省新闻处主任秘书,先后兼任台新社总编辑、副社长,《自立晚报》董事,国民党台北市党部第一至第四届委员,中国文化学会副秘书长,台北律师公会常务理事,“国防部官兵福利社”、“联勤外事处”、“中国银行”法律顾问。先后结业于“革命实践研究院”十二期,“战地政务班”十五期,并先后兼任国民党台湾省“党务训练班”、“反共义士班”、“救国团女子工作人员训练班”、“陆海空通讯参谋学校”、法官训练所等教席,行政专修班、实践家政专科学校、省立海洋学院、政治大学、“中正理工学院”、“中国文化学院”等教授。后任中兴大学法商学院教授,兼业律师。着有《行政法》、《亲属法》、《继承法》、《民事诉讼法概要》、《中国民事诉讼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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