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岗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1284页(1665字)

【生卒】:1905—1954

【介绍】:

原名崇德,陕西怀远(今横山)人,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生。

初中毕业后,考入榆林师範学校。1926年毕业后,加入中国共産党,长期在西北部队中从事兵运工作,曾任中共陕西省军委交通员。

1928年春,与刘志丹策动陕西渭华起义任分队长,并参与创建陕北革命根据地工作。1932年1月,任陕甘工农红军游击队队委书记。1933年8月,中共陕甘边区特委成立陕甘边区红军临时总指挥部,任政治委员;11月,陕甘边区红军临时总指挥部撤销,所属部队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六军第四十二师,任政治委员,后改任红军第二十六军政治委员,红二十七军总政治委员。1935年2月,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成立,任副主席兼总政治委员;5月,西北军委前敌总指挥部成立,任政治委员;9月,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五军、第二十六军、第二十七军会师,成立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五军团,任红十五军团副政治委员。

1936年,任中共陕北省委书记。1937年9月,陕甘边区政府成立,任边区保安司令部司令员。

1938年5月,任中共陕甘宁边区党委书记;8月,任陕甘宁边区互济总会名誉理事。1939年1月,连任陕甘宁边区保安部司令员;2月,陕甘宁边区参议会成立,任议长;同月,陕甘宁边区政府总生産委员会成立,由高岗等五人组成;12月,当选为中共陕甘宁边区党委书记。

1940年2月,延安各界宪政促进会成立,任理事。1941年初,任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书记;5月,中共西北工作委员会、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合组成中共中央西北局,任西北局书记,后兼西北党校、西北军政大学校长;10月,民族学院成立于延安,任院长。

1942年5月,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司令部成立,任副政治委员,一度代理政治委员。1943年12月,连任第二届陕甘宁边区参议会议长。

1945年4月,任出席中国共産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主席团成员;6月,任中共第七届中央委员,复于七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7月,任陕甘宁边区出席中国解放区人民代表会议筹备委员会代表;11月,奉命赴东北,任中共中央北满分局委员;12月,任东北人民自治军吉黑军区司令员。

1946年1月,东北人民自治军改称东北民主联军,吉黑军区改称北满军区,仍任军区司令员;4月,连任第三届陕甘宁边区参议会议长;5月,任新成立之军委会东北分会委员;同年,代罗荣桓为东北民主联军第二政治委员;6月,任东北局副书记、东北民主联军副政治委员,并以高岗等五人组成东北局常委。

1947年12月,中共中央军委批准东北民主联军改称东北人民解放军,任第一副司令员兼副政治委员;8月,以中共中央东北局代书记兼东北军区第一副司令员;9月,兼东北军区副政治委员。1949年1月,任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7月,任东北人民民主政府商业代表团团长,率团赴苏联商谈中苏贸易;8月,当选为新成立之东北人民政府主席;9月,任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东北解放区首席代表,会议期间,任主席团常务委员、代表提案审查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副主席;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于北京;19日,任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同月,任中苏友好协会总会理事;12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正式任命高为东北人民政府主席。

1952年11月,任中央人民政府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仍兼东北人民政府主席;同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增补高为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1953年1月,任新成立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东北行政委员会主席。

期间,与饶漱石相勾结,进行分裂党、纂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旋调中央工作。1954年8月2日,自杀身亡。年49岁。

1955年3月,中共中央召开中国共産党全国代表大会,会议一致通过《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决定永远开除高岗、饶漱石之党籍,撤销其在党内之一切职务;4月,中共七届五中全会批准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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