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石珍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1400页(561字)

【生卒】:1892—1981

【介绍】:

江苏江阴人,1892年3月25日(清光绪十八年二月二十七日)生。

1918年,毕业于公立南京高等师範学校文科,任省立东南大学附中教务主任。1921年,考取公费留学,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研究教育行政六年。其间,加入中国国民党。1927年归国后,任国立浙江大学教授。

北伐胜利后,先后任国民政府大学院秘书、教育部主任秘书等。1929年4月至10月,代教育部参事。

1930年5月,复任教育部参事。抗日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内迁,以教育部参事身份,代理国立西北大学校长。

1943年8月,任考试院考选委员会委员。1945年7月,任行政院参事;同年10月,任江苏省教育厅厅长。

1946年7月,将重庆国立高级农业学校迁至夏港,改为省立农业职业学校。1948年9月,辞去教育厅长职,改任行政院善后救济事业委员会常务委员。

解放前夕,在上海合资创办东海电影院兼办电影製片厂。1949年5月,上海解放后,以善后救济事业委员会代理秘书长身份,向上海市军管会移交所有善后救济物资,受到陈毅市长赞扬,后继续从事文化工作。1956年,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任民革上海市委文史资料委员会委员。1979年,被选为民革中央团结委员会委员。

1981年3月6日病逝。终年8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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