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甫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1406页(946字)

【生卒】:1881—1976

【介绍】:

原名辉祖,后改名辉德,字光甫,江苏镇江人,1881年12月17日(清光绪七年十月二十六日)生。

1892年,随父至汉口祥源报关行学徒。1899年,任职于汉口海关邮政局。

1902年,任汉阳兵工厂译员。1904年,以湖北省代表团随员赴美国,参加圣路易博览会;会后,得官费津贴在美国留学,入辛博逊商学院,阿海阿卫斯林大学。

1909年,获宾州大学商学士学位;同年2月,归国。1910年,任南洋劝业会外事科主任。

辛亥革命后,任江苏省银行监督,1914年去职,转任中国银行顾问。1915年6月,创办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自任总经理。1927年3月,选为上海市临时政府委员;同年,创办中国旅行社,又发行旅行杂誌。1928年10月,任中央银行理事会理事;11月,任江苏省政府委员。1929年,任出席国际联盟劳工局中国代表。1931年,与英商太古洋行合资开设宝丰保险公司。

1932年1月,聘为国难会议会员。1933年4月,聘为国民政府全国航空建设会委员;10月,任全国经济委员会委员,棉业统制委员会主任委员。1936年5月,与美国财政部长毛根韬签订“白银协议”。

1937年,任大本营贸易委员会中将衔主任委员,后易名为贸易委员会,改隶行政院财政部任主任委员。

1938年6月,任第一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940年,任复兴贸易公司董事长。1941年,任中美英平準基金委员会主席。1943年,该会结束后,仍回重庆上海商业储蓄银行。

1944年,赴美国出席国际商业会议后,与中外财团组成中国投资公司、中国工业拓展公司、国泰保险公司。1946年返国。

1947年,任国民政府委员,又主持外汇平衡委员会,输出推广会副主任委员,美金公债监理会委员。1948年,赴曼谷筹设上海银行分行;同年,膺选为立法院立法委员。

1949年,参加在曼谷召开之联合国远东经济会议,后去香港。1951年,将原上海银行香港分行改为上海商业银行,向香港英国当局注册。

1954年去台湾,1957年,投资中华开发信托公司、亚洲水泥公司。1965年,在台湾设立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任董事长。1976年7月1日,逝世于台湾。终年95岁。着有《陈光甫使美日记》、《陈光甫先生言论集》。

上一篇:陈光中 下一篇:陈光组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