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守一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1411页(559字)

【生卒】:1906—1995

【介绍】:

江苏邳县人,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生。

1927年,参加中国共産党。后因组织被破坏与中共失去联繫。

1929年,毕业于私立北平朝阳大学法科政治经济系。1938年,参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

1939年,重新入党。历任中共信应地委统战部部长,鄂豫边区行署秘书长兼民政处处长、司法处处长,襄南专区专员,中原解放区河南行署主任兼豫东南专员。抗战胜利后,任陕南行署秘书长兼第二专区委员,华北人民政府司法部第二处处长兼办华北司法干部训练班。后参与筹建中国政法大学,任一部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司法部第五司司长,中国新法学研究院教务长,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副教务长。1954年,任北京大学法律系主任。1981年,辞去系主任职务,专任教授,并任北京市法学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议组召集人,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等职。曾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1995年11月14日,病逝于北京。终年89岁。着有《中国法制建设三十年》、《中国法学三十年》、《当前我国高等法律教育的几个问题》、《鄂豫边区减租减息办法浅释》、《边区施政纲领讲话》、《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学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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