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盛清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1450页(524字)

【生卒】:1910—

【介绍】:

笔名陈説,江苏溧阳人,1910年(清宣统二年)生。

1931年7月,毕业于江苏省立苏州中学。1935年,毕业于国立中央政治学校大学部法律系。1938年至1939年,任《广西日报》社编辑。1942年,任国民政府立法院法制委员会专员一年。后任国立重庆中央政治学校大学部民法副教授。1946年,任杭州国立英士大学行政专修科教授,不久,即转国立上海暨南大学法律系任教授至1951年。其间,兼任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参事室研究员。1952年,调往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国家法教研室任教。

1956年,参加九三学社。1957年,曾任国务院法制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汇编》编委会研究员。1978年,被中国社会科学院借调在法学研究所辞典组工作,为《法学辞典》常务编委。1980年1月,被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借调,参加筹备法学卷工作,并任《法学卷》分编委员兼中国法律史编写组主编;4月,调安徽大学法律系任教授,并当选为安徽省法学会理事。

后主编《外国法制史教程》,为《中国法制史》编辑委员。着有《法律知识与青年》、《五五宪章试论》、《公证法要论》、《宪法要义》、《民法概要》等。

上一篇:陈盛甫 下一篇:陈雪屏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