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61页(187字)

英、法、美三国驻上海领事乘上海小刀会起义之机,擅改原订的《上海租地章程》,于1854年7月5日公布。事后移文上海道,迫其承认既成事实。此章程共十四款。规定在租界内设立一个被译称“工部局”而实际上是政权的机关;它下设各种机构,分别负责办理“警务”、“税务”、“学务”等方面事务,并设有法院。租界由此而成为中国国土上的独立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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