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事变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344页(408字)

1935年日本侵略华北时国民党政府一连串丧权辱国活动的总称。是年5月,日本天津驻屯军参谋长酒井以中国当局援助东北义勇军进入滦东“非武装区域”等为借口,在华北创造事端,向国民党政府提出对华北统治权的要求。7月,国民党政府代表何应钦函复日本华北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接受日方要求,此即所谓《何梅协定》。按照这个协定,中国在河北和察哈尔的主权大部丧失。10月,日本侵略军在河北省的香河县指使汉奸暴动,占据县城。11月,策动汉奸殷汝耕在通城成立“冀东防共自治政府”。随后,又煽动和支持内蒙古的反动上层分子德王(即德穆楚克栋鲁布)、汉奸李守信等组织“内蒙自治军政府”。12月,国民党政府指派宋哲元成立“冀察政务委员会”,遴选宋哲元任委员长,由日本推荐汉奸王揖唐、王克敏、齐燮元、曹汝霖等十五人为委员,把冀、察两省置于中国行政区域以外,以满足日本关于“华北政权特殊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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