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773页(398字)

国民党管理全国“国营”重工业企业的政府部门。是官僚资本的一个主要经济机构。1934年4月成立。前身为国防设计委员会。1934年至1938年隶属于军事委员会,主办国防急需的或投资大、设备新而为一般民间资本不能经营的工矿企业。在此期间曾建成钢、铁、铝、钨、锑、电工、水电站等二十余项企业。1938年至1945年隶属于行政院经济部,以创建重工业、电力工业、开发矿产、经营新企业为主要任务。曾独办或与地方合办工矿企业一百二十余项,主要分布于川、云、贵及西北各省。抗战初期主持沿海地区工矿企业向西南等地区的迁移。1946年至1949年隶属于行政院,主管范围扩大到制糖、造纸业。至解放前夕,所办企业在全国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为:钢铁占百分之八十、电力占百分之五十、煤占百分之三十。职员三万余人,技工和职工约六、七十万人。翁文灏、钱昌照、孙越崎等先后为该会委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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