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劳动大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822页(257字)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举行的工会全国代表大会。1927年6月19日至23日在汉口举行。到会代表四百二十人,代表有组织的工人二百八十万。苏兆征任大会主席团主席。赤色工会国际委员长拉斯布斯作《世界革命运动形势报告》,刘少奇作《关于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会务报告》。通过了关于工会组织问题等决议案。大会决定在革命发展的严重时刻,领导革命运动继续不断地向前发展,努力与一切革命的困难奋斗,以完成工人阶级在革命中的伟大事业。选举产生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李立三当选为执委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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