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中医辞海上册》第758页(200字)
病名。
五脏遗精之一。指因心病所致的遗精病症。
《医宗必读》卷9:“心病而遗者,必血脉空虚,本纵不收。”《景岳全书·遗精》:“盖遗之始,无不由乎心,……盖精之藏制虽在肾,而精之主宰则在心,故精之蓄泄,无非听命于心。”因心病而遗精,多阴虚火旺,阳事易举,心烦多梦。治宜养阴清心。
可用天王补心丹加减。若君相火动,心肾不交者,可用三才封髓丹加减。
见五脏遗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