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效方》十卷 宋 胡元质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分省医籍考上册》第600页(269字)

乾隆十三年《苏州府志》卷七十五《艺文》一。

同上《志》卷五十五《人物》九:胡元质,字长文。长洲人。绍兴十八年进士第。初寓临安,光宗即政,以荐为太学正。历秘书省正字校书郎,礼部兼兵部。迁右司、侍经帷、直史笔,参掌内外制,给事黄门,知贡举。出守和州、太平、建康,淳熙中,为四川制置使,知成都。奏减蜀盐虚额钱,大略谓:盐井重额,沈痼百姓垂五六十年,由是,每岁计豁除折估钱五万四千九百余贯。又请蠲夔路九州民间岁置金银重币。蜀人德之,卒年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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