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国学词典国学基础文库》第181页(641字)

孔子的政治主张。“名”指名分或名称,是一定等级秩序的体现。“正名”就是辨正社会等级名分,使名实相符。据《论语·子路》载,子路问孔子:卫国君主想请老师去主持国政,老师将以什么为头等大事?孔子回答说:那肯定是正名。子路认为“正名”非当务之急,孔子就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也就是说,“正名”是国家政治的基础。孔子曾将“正名”的具体内容概括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即君臣、父子各色人等都应该按照自己名位所规定的职分行事,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孔子“正名”的主张,自然是有感而发。他所处的春秋时代是一个乱世,传统的礼乐制度正在土崩瓦解,原有的等级秩序已经混乱,孔子认为如果要“拨乱反正”,就应该从“正名”入手。君臣父子以及各种官位名爵并非一个单纯的名称或名号,而是一定等级秩序的体现,包含着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正名”的实质就是让各色人等明白自己的名位职分,以使上下尊卑各得其所,这样国家政治才能正常运转。孔子的这一思想,对后代政治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西汉儒家甚至提出“以名为教”的主张,将“纲常名分”作为道德教化的基本内容,以至“名教”成为传统礼教的同义语。其实,抛开具体的伦理内容不论,孔子在这里所概括的,实际上是古今中外政治的一条普遍原则,古代王法规定朝廷各级官员的名称、职权、品级等,现代宪法规定国家各级官员(包括总统)的权利、义务等,就是“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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