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国学词典国学基础文库》第219页(766字)

古代国家官员级别高低的标志。品和阶原来是两个概念,将官员分为若干等级,通称为品,如一品、二品、三品等;以某些称号来表示官员应享有某一级别的待遇,称之为阶,通称为阶官,如开府仪同三司、特进、光禄大夫等。官员正式以品来表示等级高低,始于魏晋时期。此前,官员的等级标志尚未形成统一的制度。西周有所谓“九命”,从九至一,所享受的待遇依次递减,官员的等级也随之降低。汉代则以官俸的多寡作为等级的标志,而官俸皆以米计,如丞相为“万石”级,九卿为“中两千石”级,京兆尹(长安市长)、刺史、郡守等为“两千石”级,就是以禄米的多寡来表示等级的。魏晋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将官员分为九品,一品最高,如丞相、大将军等;九品最低,如县令。隋唐时期九品又分正从,自正四品起,每品又再分为上下二阶,这样九品就共有三十级。明清加以简化,九品只分正从,共十八级。九品以内的官称为“流内”,九品以外的官称为“流外”,或称“未入流”。品级的不同,官员在服色、车轿、仪杖、礼仪等方面享受的规格也不同。如唐代规定,五品以上衣紫,六品以上衣朱,七品以上衣绿,九品以上衣青,不用介绍,官员的等级就一目了然。正式以阶官来表示官员的身份级别,则始于唐朝。此前,历代都有一些没有实际职务的官,如特进、光禄大夫、中散大夫等,叫做散官。散官实际上是荣誉称号,只是某一级待遇的标志,而没有具体实职,类似现代的“调研员”之类。唐王朝便将前代的散官官号加以整理和补充,并重新规定相应的品级,作为文武官员的队官名称,如文官从一品称“开府仪同三司”,正二品称“特进”,从二品称“光禄大夫”,正三品称“青紫光禄大夫”等;武官从一品称“骠骑大将军”,正二品称“辅国大将军”,从二品称“镇国大将军”等。宋代以后,历代都有阶官,只是名称和品级不尽相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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