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国学词典国学基础文库》第228页(400字)

国家教职。中国自古有官学的传统,官学的教职都有品级,是国家正式官员。中央级学校,以明代为例,学官系列有:国子监祭酒(最高学府校长,从三品),司业(副校长,从四品下),国子监博士(最高学府教授,正五品上),助教(副教授,从六品上),直讲(讲师,品级不详),《五经》博士(政治学院教授,正五品),律学博士(法学院教授,从八品下),书学博士(艺术学院教授,从九品下),医学博士(医学院教授,正八品),算学博士(理学院教授,从九品下)等。地方学校,以清代为例,学官系列有:教授(府学校长,正七品),学正(州学校长,正八品),教谕(县学校长,正八品),副校长都称为“训导”,官品依次降一级。除了少数专业学校如医学、律学、算学、书学外,古代的官学大都是培养官员的学校,学校自然被纳入国家官僚机构的系统,而国家教职也就成为一种荣耀,地位和待遇远在私塾的教书匠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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