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恶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国学词典国学基础文库》第472页(708字)

荀子提出的人性论。荀子虽然名为儒家,但骨子里却是法家韩非李斯两位大名鼎鼎的法家人物都出自他的门下。所以后人形容他是“儒表法里”。荀子身上已经没有孔、孟表现出来的“贤人作风”,却和商鞅等法家先驱一样,对人性持一种不信任的否定式态度。也就是说,他尽可能从更坏的角度去理解人性,而不是抱着“与人为善”的态度去把人想得更好些。荀子对人性作了界定,将其与伦理道德区分开来,认为所谓人性是天生成的物欲,例如“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等,例如“目好色,口好味,心好利,骨体服理好愉逸”等,而争夺、残贼、淫乱等正是由这些物欲引起的,故人性恶。人并没有善的根性,甚至断言,和桀跖从人性上说,都是一样的。人之所以有礼义道德,都是后天学来的,并非与生俱来的天性。所谓礼义道德正是为了限制人性而预设的种种规范,如果说人性是“真”,礼义道德就是“伪”,恶是“真”,善是“伪”。圣人之善并非“真性”,而是通过培养道德、改造性情即“化性起伪”来达到的一种境界。这里的“伪”并非贬义,而是指“人为”,与“天生”相对。荀子从“性恶”论出发,不但证明了礼乐教化的必要,而且为“法治”提供了人性上的根据。也许,荀子对人性的认识比孟子要深刻得多,更符合人性的实际,尤其当中国人听说并相信“人猿同祖”以及“生存竞争、弱肉强食”的进化论后,对儒教正统的人性论完全失去了信仰,却从荀子的“性恶”论中找到了印证。但是,人性论永远不可能成为生理学或生物学那样的科学,它只是人赖以自信、自尊、自爱的一种精神支柱或价值观念。当“性恶”论成为人类的普遍信仰时,人类社会肯定也就变成了“动物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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