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族历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北地区卷》第124页(246字)
哈萨克人根据长期积累的天文知识,结合本民族的生产特点,制定了自己的历法。哈萨克历法以360天为1年,1年有12个月,每个月是30天,3个月是90天(哈萨克人把一季称为“托克散”即90天)。哈萨克族没有设置闰月的习惯,只是把多出的5天放在每年春季牧业生产最忙的月份——哈历2月之末,这就是说,哈历2月独有35天。每年的3月21日(春分日,白昼长短一样),是辞旧岁迎新年的日子。这一天哈萨克人举行“纳吾热孜节”(即春节)的庆祝活动,迎接新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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